孝感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1年度 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的通知 孝财非税发〔2010〕470号 市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完善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强化财政预算约束,现就开展2011年度市级政府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编制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编报范围 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执收非税收入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市直执收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 二、编报口径 市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是指由市直各单位负责组织编制的纳入财政管理的市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预计数,包括:年度征收总额、分成收入划入或划出、2011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执收成本等。市直各单位编报2011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时,应按照现行财政部编制的《201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的非税收入预算科目以及湖北省财政厅、物价局公布的《2009年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鄂财综发〔2010〕50号)进行逐项测算、填报、汇总。 (一)年度征收总额。各编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征收情况,结合本年度非税收入征收项目和标准调整情况及其他政策性因素进行测算确定。 (二)分成收入划入或划出。各编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或相关单位以前年度非税收入征收情况,按照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级财政部门关于非税收入分成结算的相关规定测算确定,包括按规定应上缴(下拨)的非税收入,同级执收单位共同征收的非税收入。 (三)执收成本。指编报单位在执收非税收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支出。如证书工本费、代征手续费、应缴税金、相关资料费、执收人工费。不包括各执收单位部门预算已安排的基本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 (四)2011年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年度征收总额+分成收入划入-分成收入划出-执收成本。 (五)非税收入征收计划必须与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或基金预算)中的收入数保持一致。非税收入管理局将按征收计划划解国库(或财政专户),超计划的部分当年不予划转,结转次年度划转。 三、编报方法 市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由执收非税收入的市直基层预算单位编报,采取自下而上、分项填制、分类反映、逐级申报、严格审核的方法进行编制。市级主管单位根据市级财政部门关于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编制的相关要求,负责本单位及其所属基层预算单位非税收入年度预算编制工作的布置、审核、报送。 市非税收入管理局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的具体编审工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按照执收单位前三年收入的平均水平,并结合单位收入项目及标准政策变化情况,对收入计划进行审核,再按相关要求进行汇总,并按审核汇总后的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给各执收单位下达“年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通知书”。 市财政局正式批复的收入计划,作为单位2011年度部门预算的依据,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按照年度计划进行征收管理,按年度计划数将收入划解国库。 四、报送日期及方式 市直执收单位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报送本单位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采取电子报送和书面报送。联系人:滕玉江,联系电话:2836034,邮箱:XGFSJK@163.COM。 市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是市级财政收入年度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编制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基础和依据。希望各执收单位按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协调,圆满完成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的编报工作。 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